过失致人死亡案案例

导读:【案情简介】夫妻争吵过程中,夫张某为制止其妻王某揪打出手推搡,导致妻子摔落天井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...

【案情简介】夫妻争吵过程中,夫张某为制止其妻王某揪打出手推搡,导致妻子摔落天井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
【控方意见】: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(致死)罪,理由是:死者身上有伤,且张某明知其行为会发生王某伤害的结果,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,致使王某遭拳击后倒地伤到头部抢救无效死亡,王某的死亡结果是张某的故意伤害行为引起的。
【辩方意见】:我方律师从事实出发,结合法律和法理,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故意伤害罪,而是过失致人死亡罪。理由是:(1)张某的行为没有造成王某人身器质性的或者功能性的损害,(2)张某主观上没有损害妻子人身健康或者杀害妻子王某的故意,(3)客观上虽造成王某到底死亡,但王某的死亡结果是张某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引起的。
【法院判决】:法院采纳我方辩护律师的建议,认为被告人没有伤害的故意,应认定为过死致人死亡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宣判后,被告人张某表示服判,不上诉;公诉机关也未提出抗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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